淮北职业技术学院京剧爱好者协会
章 程
第一条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京剧爱好者协会是群众性文体组织,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导下开展工作,目的在于宣传普及国粹,弘扬民族文化艺术,活跃校内文化生活,增进校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。
第二条 本协会在院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。院工会为本协会提供活动场地,并每年提供适当的活动经费。
第三条 本协会设会长一名,副会长一名,秘书长一名。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,任期三年。
第四条 凡热爱京剧艺术的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员工、离退休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参加。
第五条 协会聘请市专业琴师为会员操琴、伴唱,并根据需要,有计划、有步骤由浅入深地为全院喜爱京剧的教职工(包括退休职工)及在校大学生教授京剧名段。
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:
1.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2.有批评建议权;
3.有演出演奏及评论权。
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:
1. 凡自愿报名参加本协会,经协会同意,成为本协会会员。会员应接受并完成本协会交给的任务,遵守排练演出纪律;按时参加本协会集体活动,无特殊情况,不得缺席或迟到早退,以保证教学进程按计划完成。
2.本协会将在开展学、练、演唱的基础上,为本校随时可能举办的文艺联欢活动提供京剧演唱节目,凡本协会会员,应按节目需要,服从安排,全力投入,为本协会荣誉争光。
3.介绍新会员。
4.按时缴纳会费(50元/年)。
第八条 为促进会员的学、练进程和学习兴趣,本协会将在适当时候,与兄弟高校京剧票友会作联谊演唱活动。本协会每年面向全校演出一场,举办一至二次研讨会。
第九条 本章程于2008年6月12日经全体成员大会一致通过。本章程解释权归淮北职业技术学院京剧爱好者会。
淮北职业技术学院京剧爱好者协会
二○○八年六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