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,组织传达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工会的决议,并定期向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。
二、根据工会的基本任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,主持制定工会工作计划,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,报请学院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,并定期检查总结。
三、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,对工会干部进行定期培训,研究工作等。
四、组织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、换届、会务及闭幕期间的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两代会的决议。
五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,督促两代会提案的贯彻落实。
六、维护教职工合法利益,关心教职工生活。经常深入基层,听取会员意见,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学院领导反映群众的要求。
七、负责组织安排好全年的教职工文体活动,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和提高教职工思想素质和文化修养。
八、按工会经费使用规定,组织编写财务预决算,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,合理使用工会经费。
九、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临时任务。